的皮毛可比血肉珍贵,早就送到了皮草店里面卖了个好价钱。
一个个行人都步伐匆匆,脸上挂着凶恶的表情,每一个人看上去都不是很友善。
“三十年没来这里,这座城还是如此破旧。”夜王的声音有些嫌弃,却也有些怀念。
两个人继续向前走去,他们很快引起了许多人的注意。因为乐天和夜王身上的衣着,一看就不像这种荒凉之地久居的人。夜王的黑色大氅是用妖帅级别的黑虎皮制成的,行走的时候有微微的神光在皮毛上流转,就算是再没眼光的人都能看出来这身衣服的价值不菲。
乐天虽然一直都很低调,常年在外奔波的他,穿衣不喜欢太过华丽。可是,他身上的衣服毕竟是青王府的能工巧匠缝制而成,懂行的人能够看出来布料的价值不亚于一件玄君级别的法器。
夜王没有丝毫在意这些人的目光,带着乐天径直来到了城中一家酒馆。乐天坐下之后,夜王随意点了几个酒菜,便对乐天道:“我等下要去见一个熟人,去荒域之前得准备些东西。”
乐天看了他一眼,点点头道:“好啊,你快去快回。”说完,他端起桌上的酒杯喝了一口。夜王也不多说什么,起身就离开了酒馆。
酒馆不大不小,放着十几张桌子略显拥挤。夜王离开之后,酒馆中一群面色不善的猎人气息顿时变了。他们盯着乐天,目光贪婪的在他的身上打量着,仿佛是一群在打量猎物的狼。
乐天右手端着酒杯,左手把黑刀放到了桌子上。他尝着这蛮荒之城特产的酒水,只觉得入口之后辛辣无比,可是进入喉咙却有一股热气直冲头顶。
这不是普通的酒,是用
第六百一十二章 蛮荒之城(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