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被告两家通吃,吃得肚皮浑圆。
在赣州城里,提起州官,旁的人都把李定列为第一,虽然他只是个吏,可在城中百姓看来,他比知州、通判还要威风数百倍。
说一回知州孟凌、通判唐奉贤,城中人也许想半天都才能琢磨出来他们是谁,可一说李定,没有人不是立刻便能反应过来的——小李押司!
有小李,自然就有大李,所谓的大李押司,指的是李定早已入土的老爹。
没两日,简简单单送走了唐奉贤,李定回到州衙之中,优哉游哉地在自家的公厅里烹茶喝起来。
赣州州衙的公厅并不大,实际上,不仅不大,打外头看起来还有些灰败邋遢。
算起来,除了前衙每年都要修整,用以维护朝廷的体面之外,州衙的其余建筑已经数十年没有修缮过了。
毕竟修缮州衙,州中是没有这一项经费的,必须向朝中申请,可对于知州、通判来说,官任三年,等到好容易修缮好了,自家就要离任,这等为他人作嫁衣裳的事情,傻子才会去做!
况且若是向朝中递折子要钱,少不得要在有司心中落下一个“靡费”的印象,一个不好,岁考都要受到影响。
当然,还有另外一项法子,便是从不入账的银钱中抽出一部分来,用意修衙。
可不入账的银钱,本来就是默认归入州官荷包的,不收入囊中,却用来给下一任做贡献,当真是圣人都没有这般无私。
是以各处州衙、县衙的公厅、后衙,几乎没有哪里是不破败的。
赣州自然也是一样。
从外头看起来,这一处押司办事的公厅也是
第二百七十六章 离任(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