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养只马,养只狗都是那脊背朝天,四脚爬爬中的极品!
我发现马跟人一个破毛病,那就是地位一高就容易目中无人。我试图接近,这家伙又是喷响鼻又是跺蹄子。朴部似乎相当满意驰骋的表现,咧开大嘴嘿嘿直笑。我面无表情的盯了一会朴部,完后也咧咧嘴,眯起眼露出整齐的牙齿。朴部见状吓了一跳,我不理他从兜里掏出相熟牧民送的N糖,捧在手心小心凑到驰骋面前。驰骋先是不屑的仰仰脖子,后忍不住诱惑上前嗅嗅,伸舌头一卷将七八颗糖全吞进嘴里,咯吱咯吱咬的滋味十足。吃完了又拿眼斜睨我,我嘴里嘀咕了两句,又取出一些孝敬它,如此下来驰骋温顺许多,同意让我上前M它的脑袋。
朴部一脸受到打击的表情,估计是怎么也不到,如此良驹这么容易就会被我收买!我得意的笑,狼我都能混熟,马还不是小CASE!
嵇健好脾气的等我俩闹完,这才起程。连侍卫带随从再加上厨师侍女等等等等,浩浩荡荡竟有百十来号人。我跃上马背,余光下意识的扫视一周,接收到不少或猜忌或鄙视或不满的视线。我的身份、来历成迷。关于我是嵇健的谁谁已有不下十几个版本。不管怎么说,一个单身姑娘只身跑来投靠,任谁也要往歪处想。再加草原姑娘热情大胆,嵇健又无疑是纯金镶钻级别金G婿,我这个疑似“情敌”算是莫名其妙的得罪了许多人!
从嵇健的属地噶嘉到适合打猎的喀什雅,要经过我曾经与狼共同生活的无名山。说是山,其实叫土坡更加适合。离那越来越进,我竟开始莫名紧张。离开半月,不知狼王狼后吵架没,也不知道小狼伤是不是已经好利索了!脑子里全是这个,以至嵇健和我说话
4(1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