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瑟夫将照片推到史密斯的脚下。
那是一张很有年代感的照片,并不是因为照片上的时间和照片的颜色,而是照片中那女孩的装扮,还有身后那些建筑的风格和老式的交通设施。
“”
史密斯捡起照片。
“这个女孩是”
约瑟夫的笑声停止了,他站起身重新坐回椅子上。
“你觉得她是谁?”
约瑟夫又拿起一片三明治,这次,他没有马上将其送入嘴里。
“你女儿?是吗?”
的确,如果单从约瑟夫外表看,浓密的大胡子和肥大的将军肚,以五十岁来判断约瑟夫的年龄,那应该都是合情合理的。再加上那张照片里的人,不说全部,至少百分之八九十的人都会这么说。
约瑟夫笑着摇摇头。
“这样啊我都已经那么大了”
“如果不是那这个女的难道是你女朋友吗?”
约瑟夫点点头。
“不,不是吧?真是你女朋友”
史密斯赶紧戴上眼镜,重新查看照片上的所有信息点。
“我十七岁那年,因为爬上巴尼圣母院去把一只受惊的小猫带下来,结果在尖塔的顶部被一束雷电击中而获得了能力。那之后我便利用这个能力行侠仗义,帮助那些弱小和无助的人。”约瑟夫拿起桌上的酒杯,“现在想起来,那个时候我没死真是奇迹。”
“这已经不是奇迹了吧这是反人类的例子啊”史密斯捂脸,“可跟这个女孩”
约瑟夫看着手中的酒杯,“我记得那是在我端了一个黑帮窝点的那个夜晚
第三十四章(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