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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末新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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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农为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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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赶紧下种,否则误了天时,就是耽误半年的收成!

    另外蓄养牲畜,必须选择种牛,种羊,种猪等,需要大量的幼崽。这些幼崽估计不太可能自周边府县获得,元廷绝不会对临朐坐视不理。八成还的靠自己慢慢蓄养。短期内想在蓄养猪牛羊方面是不会有长足发展了,但是渔猎,养鸡鸭鹅等禽类还是可以推广的。

    为此,于志龙回帐想了半宿,有了些思路,今日按捺不住才特地与谢林、田烈长谈,就恢复明年的农事提出自己的见解。

    概述下来就是以十家为小社,设社长,社长应是有威望,能服众之人,一般是本社推举,或县衙指派或众人推举,集中十家的劳力和耕具,牛马,统一劳作,根据各家表现和收成,最后统一由社长发给粮食。这一年劳作期间或结束后,社长可随时另选。

    即便如此,为了防止社长徇私或与本社某些人家私下勾结,侵吞他人利益,特地规定在一年劳作结束后,社长虽然参与本社的收成分配,但是其所得只能是拿最后一名之家的收成数量。

    不过为鼓励社长尽职用心,县衙专门为社长一职设立了粮银考核基准,倘若年底大评比优异者,再根据社长表现设置数等奖励,专门由县衙给其额外增发钱粮,数额多寡则由谢林和方学、田烈等再制定细节。

    也就是说只要不是灾年,社长在本社内就可以拿到一家温饱所得,倘若能够一年内增产愈多,则其得到的粮米就愈多,而县衙则根据其能力和成效再考核增发一块钱粮,这就类似于后世的绩效奖了。

    结社模式主要也是因为临朐城外涌来了大量流民,于志龙将他们分批迁到各个村落中,或寻找野外

正文 第一百四十八章 农为先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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