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修仙之沉舟录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三章 ‖斗金灯
   存书签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人,与异珍阁商洽处。”

    “第五层,方是竞拍会举办之地。”

    到了二楼,又有两位侍女迎来,与先头那位侍女交接一番。其中一名粉裙女子向二人微福一礼,引着他们进了一处雅间。

    待核验了身份,侍女便递过来一本画册。

    薛沉接过随意翻看一二,其中尽是些各类奇珍异宝的彩绘,下面则记载着物名和功效。那粉裙少女解释道:“这是今日异珍阁要竞拍的所有宝物,您可细观一番,看是否有中意之物。”

    须臾,薛沉就十分幸运地找到了此行的目的,指出火魄石,“我为此物而来。”

    侍女将火魄石记下,估算了价格,便让薛沉预付了两百枚上品灵石为定。定金也可称为保证金,用以证明竞价者的诚意,不是来消遣的。

    若竞拍成功,定金就算在交易额里,买家只需支付剩下的款项即可。若未拍成,则定金退还一半,其余算作服务费。

    侍女双手递过一盏制作精巧、巴掌大的紫金灯,灯上镂刻着数字七十九,“此为竞价金灯,唱价师唱价后,您若看中此轮竞卖品,便灌入灵力将灯打出即可。灯上的数字为您的牌号,唱价师会记下您的竞拍价。此外若有他人竞价,唱价师会为你们加价,若所加价格您无法承受,只需收了金灯便是。”

    看薛沉接过紫金灯,侍女又笑眯眯地提醒了一句:“竞价途中若您一直不收灯,便是默认了继续加价的意思。倘若最后竞拍成了却又反悔,就必须向异珍阁赔付一笔不小的违约金。”

    “为了确保竞拍顺利,异珍阁都会提醒诸位买家,还请量力而为,切莫意气用事。”

  

第三章 ‖斗金灯(2/9)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