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现屯田有两种方式,军祭洒侯声等一大部分人坚持原来的“计牛输谷,佃科以定。”,枣祗则主张革新后的“分田之术”。
那这两种有什么区别呢?汇集一些资料查证,情况大致是这样的。
原来的屯田方式,就是州郡将无主的田地收归官府所有,然后招募无地的流民进行耕种,并借给耕牛种子,借用耕牛的屯户需要多缴纳一定数额的谷物,然后收成就按照汉代的赋税制度,“三十税一”再加上各种苛捐杂税的方式一同进行征收。
而枣祗的这种屯田方式,则是在将是否借用官牛作为官民“五五分成”或者是“四六分成”的衡量标准,书中已有提及,它改变了汉末赋税制度中“大收不增谷,有水旱灾除,大不便”的局面。
枣祗这种革新方式,本质上改革的不是屯田,而是屯田后的赋税制度。
这种“五五分成”或者“四六分成”的赋税方式,只征收地里的谷物,一方面在废除汉末的那些苛捐杂税,减轻屯户负担的同时,另一方面又能通过这种高税率的方式征收大量的谷物作为军粮,保障了曹操大军的后勤供给。
所以,枣祗的屯田,才有了“军国之饶,起于祗而成于峻”崇高地位。
但是,我们需要注意到,这种制度往上追溯,其实也就是将豪强与佃户的关系活学活用,加以改进,搬到了官府与屯户的关系之中。
如:“豪民侵陵,分田劫假,厥名三十税一,实什税五”。
也因为如此,屯田制对于乱世政权的足食虽说有巨大的利益,但曹魏治下的百姓未必会感同身受,他们对这种看起来分配十分悬殊的新分配方式甚至感到恐
历史上建安元年的二三事(7/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