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一谈,看李牧拼了命了往海外移民,但却严格限制对清国的技术输出,就能大抵明白李牧的态度。
“哈哈,没事,我从司徒先生哪里打听了点这家伙的历,你可别小看这家伙,这家伙曾经是俄罗斯男爵,还曾经是俄罗斯驻美大使,做这点小事还不是手到擒。”白起对犹大,比司徒雷和李牧都更有信心。
估计司徒雷没把犹大的历交代清楚,否则白起大概是不敢把桦太城的建设交给犹大的,想想犹大连沙皇的钱都敢偷,还有什么不敢干的。
“男爵那怎么落得如此田地?”潘廷珍真没想到犹大的头居然这么大,要说潘廷珍也见过不少落魄贵族,但落魄成犹大这样的确实少见。
人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句话用在贵族身上很合适,潘廷珍以往见过的那些落魄贵族,哪怕是吃个咸菜也要先切成长短一致的细条,然后整整齐齐的码放在碟子里才行,这就是所谓的贵族气质,食不厌精脍不厌细,说难听点就是“倒驴不倒架”。
潘廷珍之前已经见过犹大,在犹大身上,潘廷珍看不到丝毫所谓的“贵族气质”,倒是和那些混迹在白起手下的老雇佣兵油子差不多,按说一个人可以抬头换面,却很难改变气质,如果犹大真和白起说的那样,潘廷珍倒是走了眼。
“这估计要问他自己,反正人在咱们手里,就要听咱们的吩咐,里姆不是常说要人尽其用嘛,我这也是不浪费人才。”白起还振振有词,并不认为这么使唤一位男爵有什么伤天害理。
其实还真不伤天害理,和白起相比,以一个崭新身份到远东的犹大才是真的伤天害理,四月中,犹大命令虾夷公司的三千多名流浪武士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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