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九位阁老代表着这个国家最高的政治权利。
除国会议长、内阁总理、司法省司法长各占一席外,六部中仍旧保留的兵部、吏部、户部各占一席。
最后的司法省是由原本的刑部特别独立、增强的新部门。
和其他“六部”依旧在内阁的管理下不同,司法省被确立了‘人事独立’、‘管理独立’‘司法独立’的权利。
除其国会重新制定的法律外,日常民间、朝廷的案件、审判一律交由司法省办理。
内阁和其他部门不可干涉。
同时,为了最大程度的保证司法省不被朝廷影响,除司法省日常运行开销和各级人员的薪金都被上调两个级别,并且有‘优先拨付’的权利。
避免了被朝廷在财政上卡住手腕的尴尬。
但高薪就必然会控制人数。
因此,司法省除‘国家司法长’一职外,仅设有7位由国会批准任命的终身制的‘帝国大法官’,负责帝国法律的最终解释和裁定。
其下则是各州府的‘州府法官’以及县区的‘法官’。
其总人数加起来,也不过是比全国1427个县多出了300人而已。
当然。
因为薪金极高的关系,这些法官可以自费雇佣‘师爷’或者‘秘书’,但这些人的费用由法官承担,并且不得直接参与法律案件的审判,仅有书写报告的权利。
当然。
如果仅有国会、内阁和司法省,整个国家是无法运转的。
因此。
除去保留的兵部、吏部和户部外,由原本部门
第22章:新朝(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