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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华人之南美风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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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百零九、南国政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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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同等级别的各个公职人员提起诉讼。当然对于国家领导,检查院没有这个权利,而只能根据参政院的意见来执行。检察长的任命同样是由全国人大提名,人大院和参政院共同选举而出。下面的省级、县级的检查长由同等级别的人大提名,上次人大来选举。至于检查院的工作人员,是由当地人大自己选举,上次人大授权。国家级检察院工作人员是人大院选举,参政院授权。  法院同样脱离全国领导的选举模式,和检察院的选举模式一样。而法院的工作是根据检查院提起的诉讼,根据人大院制定的法律规则,来公正判决。如果是民事的诉讼,则由当事人参与,法院判决,检察院并不需要参与。  参政院是这些部门里最特殊的一个,它拥有监督全国每个公职人员的权利,当然他们只有三百人,并不能做到那么多,所以重点当然是监督国家级公职人员和领导的重大过错和渎职。同时,参政院还有一个重点,就是重点监督军队人员的违反行为。  军队现在是游离于人大体系,自己内部实行的选举任命制度,除了最高领导人外,人大并不涉及军队的其他事务,而这个就需要参政院承担起来,它必须辅助,对于军队任何不对的行为,及时提出意见,重大事故的可以提交检察院参与,把军队的违法行为公之于众,得到应该有的处罚和审判。  参政院还拥有选举国家领导人的权利,和人大院一样,可以对行使弹劾权,制约严重违反南国法律和国家利益的行为,还可以比人大院更大的权利,提起追究各个国家领导人的责任,交由检查院搜查,提出诉讼。  参政院还有一个权利,就是人大院不得制定涉及到参政院的法律,也就是说,参政院的法律只有自己内部制定,交有人大院通过。

四百零九、南国政体(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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