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上刑事法庭,他对于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
与此同时,老人的两个女儿又将帕尔玛告上民事法庭,要求法院撤销帕尔玛的继承权。在这个案件中,法官陷入了困境,因为按照当时的继承法,已成立的遗嘱是合法的,应当得到执行,也就是说杀人者应当获得被害人的大笔遗产,但是这个结果却让法官们无法接受。
但是,如果判决帕尔玛没有继承权,显然没有明确的法律根据,而且还有不依法办事的嫌疑;如果判决帕尔玛有继承权,显然极不公正与善良。最后经过争论,法官们以“人不能从其错误行为中获利”的法律原则剥夺了帕尔玛的继承权。)
从这些案件中,你会因此沉思法到底是什么?从何而来?它真正的作用如何发挥?到底法律要表达的应该是明确的白纸黑字被确定下来的那几条狭义的内容,还应该是那几条狭义的内容背后所体现的立法精神?西方的司法者与中国的司法者为何有如此多的不同?这本书虽无法详尽的解答我的困惑,但引起了我思考的欲望,而学习的开始正是我专心于我所做的事情之开始。
作者的故友程文君先生,中山大学人文学院教授,在书中序言写道:“开的是‘西窗’下的是‘法雨’。‘窗’小,‘雨’亦不大。”但看完后对于读完本书的我来讲,真的觉得这‘雨’并不小。也符合先生序言中最后一句:“读《西窗法雨》你会悟到,中国正在呼唤大智慧,而你不会怀疑,大智慧,中国人会有的。”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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