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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浒武松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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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6章 把这汉奸,凌迟处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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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只听许贯忠道:“我大梁律法,承袭唐朝《贞观律》和《永徽律》,但凡判了死刑的罪犯,皆要将其名录和罪状呈皇上过目,由皇上亲自裁决,在此之前,任何官员不得妄杀。马大人,马上往京城发信。”

    马扩把整理好的卷宗加盖机密章,然后交由信鸽送达。

    边城离汴京不远,只次日晚间,许贯忠便收到了梁帝的御笔批示:此贼罪恶滔天,将其杀人罪、伤人罪、侮人罪、卖国罪、谋反罪并科,拟合凌迟处死。着许贯忠即刻行刑,不得迟缓,钦此。

    陈军被剐了三天才死,每天只剐四十刀,三天,共计一百二十刀(注:宋代的剐刑是一百二十刀,明朝才是三千六百刀)。

    这个祸害百姓的无赖,以这种方式,结束自己罪恶的一生。

    陈军的其它罪证属实,至于那个子虚乌有的谋反罪,上到皇帝下到大臣,无人不知他是冤枉的。然而大梁与大宋的区别是:大宋只冤枉好人,坏人都能混的很好。而大梁只用最残忍的方式杀害人渣,绝不害好人。

    即使没有这条谋反罪,他也难逃一死。

    武大郎好欺负,无数善良人好欺负。

    然而许贯忠不好欺负!

    肆意作恶,别人办不了你,许贯忠能办你!

    在大梁国,许贯忠和所有人都不一样,他是一个特别另类的人。

    这位大才高士,有着极端的双重人格。

    如果是品行端方,声名远扬的正人君子得罪了他,他永远不报复。他还会主动原谅对方,甚至替对方辩解,有时还能和对方交朋友。

    但是当他看到人品低劣的臭狗屎在民间作恶

第226章 把这汉奸,凌迟处死(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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