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用嘴来唱歌,追求的乃是嘴上功夫,跟当今所追求的唱法是完全不同的。
这里唱曲子,多一咏三叹,讲究的是用气,一般从气韵上下功夫,所以说堪论变化,远不如结合了各种风格的现代流行音乐来的繁复,至于哪种好,那就仁者见仁,智者见智了。
不过,这种寻求唱歌技巧化的方法,对于苏姒来说,确实震撼和启发到她。
另一方面,便是歌词,虽然词人已经尽量写的古典,但多少还是有些浅白。这个年代虽然说话也不是满口文言文,但书写和唱的曲子,同样还是古风十足,所以的歌词,怎么说呢?有些随意,难登大雅之堂。
不过这些过于直白的词句,像极了简杰一贯剑走偏锋的作风,苏姒从未想过有一天会被这样一首简单古怪的曲子弄得有些无措,乱了心绪。
“觉得怎样?”简杰问道。
“有些奇怪,就是……还挺好听的。”苏姒想了想,开口道。
流行音乐给人的第一感觉若是不好听,那还如何流行?
“只是……怕是有些惊世骇俗了些,单独几人在一起唱,倒还罢了,若是当众唱出,不免会引来骂声。”苏姒道。
在如今这封建社会,这首歌虽然比较含蓄,比什么“我爱你,爱着你,就像老鼠大米”或者是“那一夜,你没有拒绝我”之类的含蓄典雅多了,但对古人来说,还是有些过于伤风败俗了。
“嗯,你说的对,你无需太过在意此等唱法或者歌词,你可以借鉴参考。”简杰无所谓道,他本来也没想过苏姒会接受这等唱法。
早先,在大堂中说出来,也是万不得已,是为了赢她,
第二百七十四章 跟随我浪迹一生(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