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这里,一个无比威猛的人登上了历史舞台。
他姓刘,单名一个邦,相传他长得很特别,隆准、龙颜,左大腿上还有七十二颗黑痣。
谁知道啊,一般当了皇帝的人,相貌总是奇特的,其实,那时的刘邦,还只是个丝,而且没那么特别,要是一副皇帝像,早传开了,没等他出山,就被秦始皇给灭了。
刘邦这个人,这年已经三十多岁了,手头藏不住钱,就喜欢到处请客,挥霍,很豁达大度。
不过,这人在他老爸眼里,是个败家子,因为他整日游手好闲,不务正业,后来好不容易当上了个亭长,差不多就是个居委会或街道主任的位子,还经常挥霍一空,反正不是个正经人。
幸亏他没犯什么事,否则早被抓去修阿房宫了。
不过,刘邦朋友不少,挺混得开,当地一个姓吕的富豪却相中了他,觉得这个人很不错,就把女儿嫁给了他。
刘邦作为亭长,有个任务,要送囚徒去骊山造阿房宫,不过这个刘邦懒懒散散,也不喜欢强迫别人,一路上,逃走了好多人,刘邦非但不恼,还嘻嘻哈哈,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走了一半,他恍然大悟,数着手指头一算:不对,照这样的速度,到了骊山,就剩俺一人了!
如果是常人,肯定吓得不得了,立即要把犯人们抓回来,或者是陈胜那样的,索性老子揭竿起义了!
刘邦如果这样做,就不是刘邦了,反正要逃走,我也不想管你们,既然都快逃光了,索性,我把你们都放了吧。
这可不是玩游戏,都放了,你亭长要脑袋不要了?
我亭长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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