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帝国官员不可能在掌控部分军权的同时还掌控司法权以及检察权和行政权。
但大明并没有完全实现司法独立。
大元帅府内部还有军法官,而皇帝自己还有东厂和锦衣卫。
不过,朱由检正在努力让除了大元帅府内部犯罪人员交由三法司处理,但对大元帅府体系官员的监督则没有交给三法司而是交给了锦衣卫。
大元帅府体系的官员只能皇帝自己的人去监督其贪腐情况,即便是三法司的文官也没有权力监督与羁拿大元帅府体系的官员,只能由锦衣卫羁拿再交给三法司后再由三法司的刑部立案、大理寺判决,都察院监审。
但锦衣卫只负责对军队和监督和对外军事情报的管理,不再参与对行政与司法系统的监督,而对行政和司法系统的监督则只由东厂负责。
锦衣卫和东厂依旧是朱由检加强皇权的左右眼睛,一只监督军队,一只监督行政与司法。
现在的大明再以文官武官区分帝国官员明显已经不适合。
毕竟在大元帅府代表的军队里也有文官,而在内控制的兵部里也有武官,卫所兵依旧是属于兵部但已经只充当维持地方治安的角色,甚至在三法司里也有武官。
大明帝国现在已经是一个近代化的资本帝国,在皇帝之下也已实现三权分立,自然帝国官员也以三种不同权力性质区分。
帝国的官员们已经在适应这种变化。
随着范景文和高弘图两次组,以及大元帅府在军事统筹与指挥上的完美发挥和刑部、都察院、大理寺等对战犯等的独立审理,皆已让大明帝国的官员们适应了这种统治方式。
第五百六十二章 再次变革政治制度(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