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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末锦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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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零三章 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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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无故在宵禁时期不准在大街上随便走动,违反命令者最轻仗责四十,最重可以就地正法。

    明代京城治安归三个地方管理,一个是锦衣卫,只是他们负责皇城周围大街的治安,其他平民区基本上不会去。还有一个就是步军统领衙门,他们主要负责全城的治安工作,第三个就是顺天府联合都察院组建的巡城御史。

    前两个都好理解,锦衣卫是警察,步军统领衙门是京城卫戍部队,但是御史怎么也掺和进来了?前两个是对付犯罪之人的,但是大明朝有很多锦衣卫和步军统领衙门管不着也不敢管的人,这些人有读书人、官员、勋贵等等,御史就是管理他们的。

    这项专门收拾官员的制度就是巡城御史制度,也是当年朱元璋定下的祖制。当年朱元璋和朱宏三差不多,也是要饭的发家,自然要有一帮一起奋斗的老哥们。这帮家伙成为公爵侯爵后在京城危害四方。当年读书人还没有明末时这么大的权利,武将也没被压迫成三孙子,所以当街武将喝多酒殴打官员的事情时有发生。

    所以朱元璋才制定巡城御史制度,专门对付这帮武将勋贵。巡城御史隶属于都察院,负责巡查京城内东、西、南、北、中五城的治安管理、审理诉讼、缉捕盗贼等事,并设有巡城御史公署。

    不过到了明朝中叶,武将勋贵被文官压制的不成样子,可是这帮文官就成了京城头号危害。明代文人和满清时期文人不一样,没有被压迫成叩头虫。明代文人还是有些汉唐时期的风气,那就是一言不合就打架。

    当然这种打架风气也是上行下效,朝堂上那些阁老尚书都打的不亦乐乎,下边这些文人自然也要有样学样。再加上明朝中

第九百零三章 婚事(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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