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麻烦。
这份简策是督瓒送来的,内容无比的简单,只是言道在五原郡的宜粱县内发生了一起杀人事件,一名汉人杀死了一名匈奴人,希望李义能够帮其定夺一下。这件事情看起来似乎完全没什么好说的,毕竟如今匈奴人叛变,完全可以说是人人得而杀之!
只是,如果就这么简单的话,督瓒也不可能来请示李义了。因为在简策之中,特意说明了这两人的身份,均是朔方郡朔方县的居民,在被颜良等人接入五原郡前,这名汉人的家人被叛乱的匈奴人杀死。而在移居到了宜粱县后,这名汉人依然仇视匈奴人,最终在一次口角中将这名匈奴人杀死。
是的,这名匈奴人也跟着颜良等人一同迁移到了宜粱县。事实上不单单是这名匈奴人,在五原、云中两郡,到现在依然还有不少匈奴人乃至羌人、乌桓等胡人生活在汉人的地盘之中。他们绝大部分都是老实巴交的畜牧人,对于跟随於夫罗叛变没有任何的兴趣,只是希望能够安定的生活下去。
而对于他们,不管是督瓒还是张懿,其实都不知道应该如何处置。杀?他们什么错都没有犯啊,难道就因为他们是匈奴人或者其他氏族的胡人?可不杀?要知道为了保护他们的安全,张懿他们可是专门给他们设置了一个生活区,还有专门的部队负责保护。毕竟在如今整个并州汉人都仇视匈奴人的情绪中,天晓得如果没有这些部队的保护,会出现什么样恐怖的事情。
嗯?既然如此,那和羌人、乌桓等氏族有什么关系?咳咳,其实很简单,对于绝大部分的汉人来说,其实是很难分辨羌人、乌桓、匈奴、鲜卑,乃至其他北方游牧氏族到底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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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9:汉,胡(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