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投放。
押金预付金应和自有资金隔离
押金三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承租人
共享单车监管过程中,企业既要负起经营管理责任,还要把控风险。
企业应确立民事赔偿机制并向社会公示。为承租人购买人身伤害保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企业收取押金、预付金,应与自有资金严格隔离,并在银行机构分别开立押金专户和预付金专户进行存放,专户资金不得挪作他用。不得无证经营支付业务,向承租人收取的预付金,仅能用于支付租赁自行车所产生的租金。
企业应建立并告知用户押金、预付金退还制度和退还流程。退还押金、预付金时,不得要求承租者额外提供个人信息、不得收取费用,资金应在承租人提出退还申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至承租人账户。
企业应依法合规采集、使用和保护个人信息,不得侵害用户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得超越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所必需的范围。不得利用其服务平台发布法律法规禁止发布的信息,不得为企业、个人及其他团体、组织发布违法有害信息提供便利。
企业要终止互联网自行车经营服务的,应提前20天向交通运输提出书面报告并向社会公告,妥善处理押金、预付金并依法依规退还预付金、押金等有关款项,完成所有投放车辆的回收等工作。
发生民事纠纷可投诉或起诉企业
暂时禁止发展互联网电动自行车
自共享单车投放以来,骑车受
691、总部(3/5)